科技部「基本權利與國際人權」學術研習營

活動內容:

從臺灣之角度觀之,探討基本權利與國際人權應該包括
幾個面向,第一是國際人權監督機制,第二是國際人權條約
之內涵,第三是臺灣如何與國際人權互動。因此必須一方面
增進對於國際人權法的瞭解,同時另一方面思考臺灣如何實
踐。
首先,在國際人權監督機制部分,第一章關注於聯合國
憲章所設立之人權機制(charter-based mechanism),其主
要討論從人權委員會到人權理事會的轉變原因及過程,同時
論述人權理事會之職權及組織。第二章則是聚焦於人權高級
專員辦公室,論述其背景、職權及組織。而人權條約所設立
之機制(treaty-based mechanism)則納入第三章至第五章
有關國際人權法典及核心國際人權條約之論述當中。
其次,有關人權條約之內涵在第三章至第五章呈現,第
三章討論國際人權法典,當然其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
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第四章論述最具普
世性之核心國際人權條約,包括消除所有形式種族歧視國際
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第五
章闡釋其他核心國際人權條約,涵蓋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
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保障所有移民勞工及
其家庭國際公約、保障身心障礙者權利及尊嚴國際公約、保
障所有人不被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其內容都包括歷史發展、
權利範疇及監督機制三個層面。
再者,有關臺灣如何與國際人權互動,第六章討論國際
人權條約對於憲法解釋機關之挑戰,論述國際人權法對於國
內憲法解釋之衝擊。第七章先從參與人權條約、制憲與修
憲、憲法解釋、法學教育等面向,討論臺灣與國際人權條約
之互動。第八章分析臺灣批准及加入國際人權條約之相關問
題。第九章及第十章進一步探究國內法院應否及如何適用公
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

主講 廖福特 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員

內容

第一章 從人權委員會到人權理事會
第二章 世界人權會議與人權高級專員
第三章 國際人權法典
第四章 核心國際人權條約 I
第五章 核心國際人權條約 II
第六章 憲法解釋機關之國際人權挑戰
第七章 臺灣與國際人權條約
第八章 批准及加入人權條約之相關問題
第九章 法院應否及如何適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
第十章 法院應否及如何適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

課程流程

0830~0900 報到
0900~1100 主題講述
1100~1200 學人交流
1200~1300 午餐
1300~1500 主題講述
1500~1600 學人交流


參考文獻
1. 廖福特,<世界人權會議創設人權高級專員之評析>,
《台灣國際研究季刊》,第 4 卷第 2 期,2008 年夏季號,
1 至 29 頁。
2. 廖福特,<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改革方案之分析>,《新
世紀智庫論壇》,第 32 期,2005 年 12 月,79 至 90 頁。
3. 廖福特,<國際人權法典 — 建構普世人權範疇>,《月
旦法學教室》,第 54 期,2007 年 4 月,88 至 100 頁。
4. 廖福特,<最具普世性的三個人權條約 — 種族、婦女
及兒童>,《月旦法學教室》,第 56 期,2007 年 6 月,
56 至 69 頁。
5. 廖福特,<禁止酷刑及強迫失蹤,保障遷徙勞工及身心
障礙者>,《月旦法學教室》,第 59 期,2007 年 9 月,
60 至 70 頁。
6. 廖福特,<批准聯合國兩個人權公約及制訂施行法之評
論>,《月旦法學》,第 174 期,2009 年 11 月,223 至
229 頁。
7. 廖福特,<法院應否及如何適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
約>,《台灣法學雜誌》,第 163 期,2010 年 11 月,
45 至 65 頁。
8. 廖福特,<法院應否及如何適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
公約>,《台灣人權學刊》,第一卷第一期,2011 年 12
月,3 至 29 頁。

活動類別:教學研習

活動時間:

2016/06/08 09:00 ~ 2016/06/08 16:00

報名時間:

2016/04/15 08:00 ~ 2016/05/31 22:00

活動地點:

驚聲紀念大樓 T 3樓國際會議廳

活動時數:6.0 小時
報名人次上限:100 名(目前報名人次:22)
預估錄取名額:100 名
活動對象:教師、學生





聯絡單位:亞洲研究所
聯絡人:黃仲麒
聯絡電話:0918911791
傳真:02-2620-9904
電子信箱:joshhuang83011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