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證明上傳】首次申請計畫之主持人及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

Contents:

配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二十六點第九款有關學術倫理教育訓練之規定,自106年12月1日起:
(一)「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應於申請研究計畫前3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二)計畫執行所聘首次計畫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學術倫理線上課程: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自行註冊個人帳號(碩博士生請點選「必修學生」使用教務處預建的帳號:學號/密碼:學號後5碼登錄),依個人需求選擇單元,閱讀完畢並通過測驗後將可取得修課證明。(每日限5次機會,通過總測驗後即可上網下載修課證明。)
※檔名請設為參與計畫案校內流水號_姓名,例如0910299_王○明

Time:

2024/08/26 08:00 ~ 2025/07/31 22:00

Registration period:

2024/08/26 08:00 ~ 2025/07/31 17:00

Location:

Attendees:teachers、students、staff、others





Organized by:研究暨產學組
Contact Person:陳虹妗、彭瑞雯
Phone:(02)26215656 ext.2193、2120
Fax:
E-Mail:fdxa@oa.t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