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請您於參與資訊處各項活動前務必詳細閱讀本聲明書之各項內容,若您參與本單位所舉辦的活動,表示您同意資訊處蒐集、處理、利用您與相關人員之下列個人資料,始繼續進行後續相關步驟。
- 機構名稱:淡江大學資訊處 (以下簡稱本單位)
-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辦理活動報名及相關管理作業。
- 法定之特定目的:109 教育或訓練行政。
- 個人資料之類別:C001 辨識個人者、C011 個人描述
- 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除法令或教育部另有規定外,將依業務所須之年限進行保存, 7 年後將個人資料去識別化!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單位相關人員及委任其處理本活動相關事務之必要第三人;作為學校與學生公務聯繫之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1) 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2) 符合個資法第 20 條規定之利用。
- 您得依個資法規定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您行使上述權利時,須填具申請表並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單位提出申請。若委託他人辦理,須另出具委託書並同時提供受託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核對。 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本單位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以為憑辦。
- 前條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不得妨礙本單位依法所負之義務。
- 您應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您應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單位辦理更正。
- 報名人員如不提供或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導致無法進行本活動相關業務時,將無法參與本活動。
- 本單位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
- 若您對此告知事項之內容有任何疑慮,請聯絡本單位 分機:2805。